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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白药与阿托品联用治疗肺结核咯血5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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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白药与阿托品联用治疗肺结核咯血56例疗效观察》的异议


对《云南白药与阿托品联用治疗肺结核咯血56例疗效观察》的异议


对《云南白药与阿托品联用治疗肺结核咯血56例疗效观察》的异议


中华结核和呼吸感染 1998年第6期第0卷 读者.作者.编者


作者:朱培勋 孙兰芝


单位:266043 青岛市胸科医院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1997年第5期第304页刊登的《云南白药与阿托品联用治疗肺结核咯血56例疗效观察》一文中,对肺结核咯血重症者,“静脉缓慢注射5%葡萄糖40 ml加5~10 mg阿托品,每6小时1次,3~7日为一疗程”。笔者对文中阿托品用量有不同看法。


阿托品除治疗有机磷农药中*及感染性休克用量较大外,应按规定剂量应用。正常人,阿托品极量为每次皮下或静脉注射1 mg[1]。当用至2~5 mg时兴奋作用增强,可出现焦躁不安、多言、谵妄[2]。超过5 mg时即可产生中*,此为中*量(5~10 mg)[3]。中*剂量时患者常产生幻觉、定向障碍、运动失调和惊厥等,有时可由兴奋转入抑制,出现昏迷及呼吸麻痹[2],而且反复给药,加大剂量可延缓其作用。原文作者使用阿托品虽不到致死量(最低致死量为80~130 mg),但已达中*量。因可能加重出血,且出血量较大时不易观察病情而可能致患者发生窒息死亡。所以,用中*剂量的阿托品治疗肺结核咯血不妥。


参考文献


1 周自永,主编.新编常用药物手册.北京:金盾出版社,1991.135.


2 中山医学院,主编.药理学.第1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3.130.


3 陈新谦,金有豫,主编.新编药物学.第1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212.


(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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