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19日,崇明检察院举行开设*场案件办理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崇明检察院*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平、第一检察部业务主任李云平、王琳出席,并邀请了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新闻晨报、上海广播台、崇明电视台、崇明报等媒体参加,3名区人大代表、1名派出所同志、1名司法所同志列席。
发布会上,崇明检察院通报了年以来开设*场案件办理相关工作情况及2起开设*场典型案例,并接受记者提问。
3名区人大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陆平
*组成员、副检察长
年以来,崇明检察院共受理开设*场类案件提请批准逮捕53件81人,批准逮捕50件7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7件95人,提起公诉53件91人。在办理的开设*场类案件中,基于犯罪实施手段不同,呈现由线下实体*场逐渐转变为线上网络*场的趋势。年崇明检察院办理的开设*场类案件中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占比43.48%,到年这一数字上升至66.67%,到年10月,进一步上升至70.59%,利用网络实施开设*场犯罪的比重有明显上升。
相较于传统的实体*场形式,开设线上*场的犯罪方式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犯罪隐蔽性更强,查处难度更大;二是线上*场往往规模更大、参*人员更多、犯罪金额更高;三是多元化的虚拟信息造成取证、固证困难。
崇明检察院在办理开设*场类案件中一方面不断强化同公安机关的沟通,合力构建证据堡垒形成了《关于开设*场案件证据问题的情况通报》及《开设*场案件证据指引》等文件,梳理了开设*场类案件7类证据收集的相关要求和规范,同公安机关共同铸造打击开设*场犯罪的刑事利剑。同时,针对各种新类型的开设*场案件,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综合犯罪手法、事实证据等,社会危害性等,给予准确定性,精准打击新型犯罪。
另外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策,重点打击*场的出资人、经营者,对于涉嫌黑恶势力开设*场犯罪,通过提前介入侦查、适时介入侦查等方式,积极引导侦查机关精准打击涉黑组织涉恶团伙,共同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同时对于自愿认罪并愿意接受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年来,崇明检察院办理的开设*场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年的52.94%,上升到了年1月至10月的81.82%。
李云平
第一检察部业务主任
李云平主任通报了岑某某、施某某利用棋牌软件和通讯软件实施开设*场犯罪行为的案件。在办案期间,崇明检察院听辩解、细筛选,谨慎认定数额,通过扎实工作,为认罪认罚、提起公诉打下坚实基础。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被告人岑某某、施某某收取台费达7.6万余元;贯彻刑事*策,捕后审慎羁押,综合其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在夯实证据基础、明晰法律适用的前提下,对施某某作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注重追赃挽损,推进认罪认罚,为追赃挽损,经教育沟通,被告人岑某某、施某某分别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3.85万元。年7月27日、7月28日,被告人施某某、岑某某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王琳
第一检察部业务主任
王琳主任通报了崇明检察院办理的一系列以“地下六合彩”为名的开设*场案件。地下六合彩通过人们日常熟悉的生肖、猜图、谜语等民间文化的包装,有着较强的娱乐性,六合彩没有公彩那样复杂的规则和数字,它参与门槛较低,白丁文盲、稚嫩孩童、耄耋老人均能看懂,人人都可作出自己的判断,对普通百姓,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力,交流买码成为部分人的日常娱乐生活。而且一般码民会在开奖当天晚上买,购买的时候不用预付资金,而是等开奖以后再结算,那种即买即开的刺激感,也是很多人深陷其中的一个原因。地下六合彩泛滥的主要地区是中小城镇乡村,那里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经济不发达,很多码民有一夜暴富心理。因此,我们认为,*府和相关部门应投入一定的资金,适当增设一些公共的文化娱乐场所,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健康的、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我们检察机关也会一如既往加强相关犯罪打击和以案释法,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记者提问
Q1
个人组建聊天群后,特定的亲友之间进行小额棋牌游戏及资金结算,与开设*场犯罪之间是否有区别?应当如何区分?
陆平副检察长:有区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博论处”。该条规定的目的就是将民间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和正常的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与*博犯罪之间加以区分,防止打击扩大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是否构成开设*场罪,需要结合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是否为行为人组织、涉案*资数额、抽头渔利数额、参*人数等事实进行具体判断。
Q2
开设*场案件对社会公众有什么警示作用?
李云平主任:一是广大市民朋友要树立培养健康良好的兴趣爱好,自觉远离*博行为。
二是注重筛选应用软件,对于来源、用途不明的新兴软件,要予以分辨。切不可不加审核就随意注册使用,若是已经使用,一旦发现涉及不良讯息,要尽早退出,自觉删除。
三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开设*场或许会带来获利,同时还会带来法律的惩处。追求利益不是枉顾法律、排除责任的理由,希望社会公众引以为鉴。
Q3
如果入职后发现公司从事的是开设*场犯罪行为,应该怎么办?
王琳主任:尽快、果断做好辞职准备,千万不能抱有“其他同事都这么做,一样没有出事”或者“不会那么倒霉被查到”的侥幸心理,一旦犯罪,追悔莫及。同时,我们鼓励当事人在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以后,及时向公安、检察等部门举报公司及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时积极配合。
下一步,崇明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聚焦新类型犯罪,不断提升打击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同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为构建平安崇明贡献更为坚实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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