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中全会:审判权与检察权“独立”进程再迈步
原标题:解读四中全会:审判权与检察权 独立 进程再迈步 23日,为期四天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建设 法治中国 勾勒了整体框架和路线图。 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公报提出了多项具体方案。法学专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义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较三中全会中所设计的司改内容,目前已公布的四中全会公报更为具体细化,为日后实施铺垫了 路线图 ,预计实施时间不会太长。 公报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此条直指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问题。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决计不是新问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业务委员会主任钱列阳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 审判考虑的是应然性,应该追求并体现司法公正;而在执行层面,则考虑的是实然性和可行性,解决执行中的技术层面的问题。执行局可以独立出来。
钱列阳谈到,在当下,审判因为考虑到执行困难等问题而 打折 的情况并不鲜见: 我认为,审判不能打折,判决书要充分体现司法公正;要打折就在执行层面打。
对于执行局的 存留 ,王公义认为,不管是独立还是归属到司法部,只要在司法体系里即可。 建立 巡回法庭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 巡回法院 可以解决地方对司法的行*干预和影响。同时考虑到司法改革的渐进性,巡回法院对地方司法机构可以产生示范作用。 王公义介绍,在十六大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中,就明确提出 最高法建立巡回法院 的问题。当时,最高法提出这一建议,目的在于限制地方司法权被滥用,就地解决区域内的上诉、再审、申诉等法律问题。当时的方案将全国分为六个大区,巡回法院是最高法院的组成部分,由总部派出法官。但遗憾的是,后来这一提议并未真正实施。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的提出,在王公义看来,是一项巨大的进步,直接扩大了公益纠纷的诉讼主体,扩大检察院职权。但这项改革的推进,接下来会涉及到相关法律的修订。 此外,公报明确提出律师职业准入制度: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律师回流司法系统,是跟国际接轨的先进理念。但是这项改革的问题在哪里呢?司法系统想要的律师不回去,想回去的律师,司法系统又不想要。 作为一位从业有20年的律师,钱列阳认为,这项改革的关键点在于 两者给出的条件能不能达成一致,法院能否吸引优秀律师回流 。 在钱列阳看来,法院要吸引优秀律师,那要考虑能为律师提供什么样的职务,这一职务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能够拥有自由裁量权,能否体现专业价值,这都很关键,并非是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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