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网站,3月31日,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在中国安徽屯溪举行。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七国外长或高级代表出席。与会各方注意到,阿富汗已结束多年战乱,百业待兴,经济和民生困难突出。各方承诺将在多领域支持阿富汗经济重建。
就经贸领域,中方支持中国企业在安全形势允许条件下赴阿投资兴业,适时重启艾纳克铜矿、阿姆河油田等项目。支持中国企业帮助阿富汗完善移动网络、勘测开发矿产资源。
就能源领域,中方愿根据阿方需求及安全等条件继续与阿富汗探讨太阳能光伏电站等项目。
就能力建设领域,中方承诺,未来进一步加强与阿富汗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在治国理政、卫生健康、减贫脱贫、防灾减灾、贸易投资等领域,为阿富汗培养更多人才。
倡议全文如下:
一、人道援助领域
各方决定进一步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呼吁国际社会向阿富汗提供更多支持,帮助阿富汗恢复资金流动性,避免阿富汗出现人道主义灾难。
(一)中方将加快落实向阿富汗提供粮食、越冬物资、新冠疫苗、医疗器械等紧急人道主义援助的承诺,愿通过双多边渠道提供新的人道主义援助。
(二)中方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疫苗、医疗设备、药品等抗疫物资,开展传统中医药合作,支持阿富汗医疗卫生体系运转,帮助阿富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三)伊方已向阿富汗各地民众提供30多批粮食、药品、卫生用品等人道主义援助,正与阿方协调运送更多援助物资。
(四)伊方将继续向阿富汗人民紧急提供燃油、粮食及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
(五)巴方已宣布提供价值50亿卢比(约万美元)的一揽子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已在巴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向阿富汗提供超过1.3万吨人道主义援助,并向阿富汗援助了三批小麦。巴方还通过巴各类慈善组织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六)巴方在向阿富汗运送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方面发挥渠道作用,包括出于人道主义目的,破例为印度援阿小麦提供过境运输便利,以及为联合国人道主义空运服务(UNHAS)在伊斯兰堡和喀布尔之间建立空中桥梁提供便利。
(七)巴方于年12月19日在伊斯兰堡主办了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17次特别会议,会议决定如下:
1.设立阿富汗人道主义信托基金(在伊斯兰堡举行的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理事会第48次会议期间正式成立)。
2.任命巴希特大使为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阿富汗事务特使。
3.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以及伊斯兰开发银行、阿富汗人道主义信托基金,将与联合国机构共同制定打通阿富汗融资渠道的路线图。
4.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将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一道,确保对阿新冠疫苗和医疗物资供应。
5.在伊斯兰粮食安全组织(IOFS)支持下,启动“阿富汗粮食安全计划”。
(八)巴方将继续为所有入境巴基斯坦的阿富汗民众免费接种新冠疫苗,与比尔·盖茨基金会共同推动在阿根除小儿麻痹症,并允许阿富汗病人及医院接受治疗。
(九)俄方愿继续向阿富汗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十)塔方将继续提供多种物流方式,特别是通过塔阿边境的六座桥梁,向阿富汗人民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塔方将维持下喷赤河过境点运行,以向阿富汗人民运送粮食和其他重要物资。
(十一)塔方将继续向居住在塔阿边境地区的阿富汗公民提供医疗服务。
(十二)土方将继续向阿富汗提供系统性人道主义支持,包括在阿邻国建立医疗和教育机构、优先电力供应、在土教育机构培训阿富汗学生、定期向阿富汗派遣人道主义车队和其他形式援助。
(十三)土方将继续向阿富汗运送粮食、纺织品、日用品、药品、医疗物资、石油产品等人道主义物资。
(十四)土方将调配国内资源,向土在阿富汗法利亚布省援建的医疗中心和在赫拉特省土尔医院提供药品。
(十五)乌方愿利用铁尔梅兹市国际交通物流中心向阿富汗境内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资。
二、互联互通领域
各方认识到互联互通对阿富汗这一“陆锁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愿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阿富汗在用好现有周边交通网络的基础上,逐步探讨打造新的便捷通道,加强同邻国的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标准“软联通”。
各方愿进一步共同落实在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ESCAP)框架内制定的交通运输协定。
(十六)中方支持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向阿富汗延伸,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阿富汗发展战略对接,支持中阿直达班列顺畅运行,帮助阿富汗更好融入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十七)伊方将完成哈夫-赫拉特铁路建设,并通过马扎里沙里夫将其延伸至中亚国家,帮助阿富汗连接世界市场,摆脱“陆锁国”限制。
(十八)伊方正建设恰巴哈尔港,将继续建设该港基础设施、海陆联运路线以及马赫容德-法拉赫等公路项目,帮助阿富汗改善交通条件。
(十九)巴方持续